關于公布2015年青田縣重點用能單位名單的通知
各鄉鎮、有關重點用能單位:
為推動全縣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耗工作,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情況的監督管理,根據《浙江省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》(浙經貿資源〔2001〕268號)有關規定,依據省、市重點用能單位發布文件和我縣2014年企業能耗統計數據,對2015年縣級以上重點用能單位名單進行重新公布。其中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5000噸(含5000噸,等價值,下同)標準煤以上的9家重點用能單位為省級重點用能單位(浙經信資源〔2011〕262號公布);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3000噸到5000噸標準煤的8家重點用能單位為市級重點用能單位(麗經信資能〔2015〕39號公布);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1000噸標準煤(年用電量300萬千瓦時)以上3000噸標準煤以下的25家用能單位為縣級重點用能單位(名單見附件)。
各重點用能鄉鎮、企業要建立健全節能管理機構,完善用能管理制度,配備能源管理人員,做好能源統計工作,及時如實準確報送有關報表,通過淘汰落后產能,實施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等方式確保完成節能目標任務。
附:2015年青田縣重點用能單位名單
2015年4月23日